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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意增加的工作量该怎么办?恶意加大工作量逼员工自行离职违法吗?

“开”掉员工,还不愿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有的公司就开始找各种理由逼迫职工自动离职,或者恶意增加工作量,营造出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事实”。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用人单位恶意增加工作量引发的辞退纠纷案,法院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019年11月,沈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平面设计。后来,双方就裁员离职补偿协商未果,科技公司从2021年11月开始逐渐增加了沈女士的工作量,并于月底向沈女士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因沈女士不服从公司管理、不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与沈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对此,沈女士表示,自己只是拒绝了不合理的工作量,此前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是每人每天设计40多张图,后公司逐渐增加工作量,要求每人每天完成70多张,远超正常工作量,根本无法完成。经法院调查,某科技公司在仲裁阶段提交的考核表备注显示,季度总素材完成量在2400稿以上,评分即达到满分5分。按照该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的任务量约为40张。2021年11月3日至沈女士离职前,某科技公司布置的工作量由三人共计120张逐渐增加为每人每日70-75张。对此,沈女士与同事多次就增加的不合理工作量提出异议,沈女士也曾申请降低工作量,但未得到回应。为完成工作任务,沈女士在此期间曾三次申请加班。11月29日,沈女士在收到当日工作量后表示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任务,拒绝不合理的工作量。11月30日,沈女士被移出工作群。沈女士的同事出庭作证,表示公司与员工沟通裁员不成,意图让员工自行离职,后恶意加大工作量,在沈女士离职后,工作量即恢复正常。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自2021年11月上旬起,某科技公司逐渐增加沈女士的工作量,从每日40张到50张、60张,直至最后增加到70余张,已经大幅超过了其考核满分的工作量。从沟通中能够看出,沈女士起初虽对工作量的增加有异议,但仍然努力完成了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工作量增加至每天60张后的11月22日和11月24日,沈女士延长工作时间2个半小时以上才最终完成设计任务,公司事后也批准了沈女士的加班申请,法院认为这能够证明公司认可沈女士完成60张图片设计任务已经需要大幅加班。在此情形下,公司仍继续增加沈女士的工作量至70多张,此时已达到了沈女士工作量满分考核标准的180%以上。对此,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的做法实属强人所难,沈女士在此情形下通过邮件表达“正常工作时间不能完成所加图片需求,申请降低工作量”并无不妥。综合相关证据,足以说明某科技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不合理地安排工作任务,并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对于这样的情形,沈女士有权拒绝公司安排的不合理的工作量。据此,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该公司向沈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万元。(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通讯员 郑吉喆 田艳飞)面对恶意增加的工作量该怎么办?恶意加大工作量逼员工自行离职违法吗?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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